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
燃油税功能被夸大
现在讨论燃油税的时候,我感觉已经陷入了一种误区,有人把燃油税的功能夸大了。比如说燃油税具有一种功能,叫限制汽油的消费,限制和石油有关的产品的消费,目的是减少污染。我们说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汽车消费税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
燃油税开征的直接目的在于净化与公路有关的收费环境。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至于后期,当你开车行进在公路上的时候,特别是在跨省行进时,会遇到很多的收费关卡,而且收费标准是不透明的。要加以规范管理,当时选择的一个办法就是由政府出面统一征收燃油税,所以到今天我想说,如果要开征燃油税,还是基于把公路有关的收费转化为收税,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它只是一种政府收入形式的一种转换,原则上不会带来开车人负担的增减和调整。
中国的税负重不重
中国的税负到底是重还是不重?这实际上就引出了两个概念,一个叫法定税负,就是一个国家税收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税收水平。另外一个叫实征税负,就是凭借政府的征收能力,真正能够征收到的税收。《福布斯》杂志所说中国的税负水平排在世界第二位,它实际上依据的是前一种标准,是法定的税负水平。
同时还有一个标准,也是国际通用的,那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用来比较各国税负差异的,那就是一个国家政府实际征税的额度占它当年GDP(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如说2007年政府总共收的税收额度加总求和是49449亿元,当年GDP总额是249000亿元,拿前一个数字去除以后一个数字,实征税负水平只不过20%上下,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去比,我们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政府一年向纳税人征取多少税取决于它一年的支出规模,通过税就是要把这些收入取得上来,当它在某一个税种上加大税负的时候,势必要在其他的税种上采取相应的减少措施,而且总的净效应是减而不是增。
增值税改革正当其时
增值税改革试点已经在东北三省启动,为什么迟迟没在全国推开?我们国家的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与其称之为试点,不如说是在等待。关于增值税的改革,一个最权威的描述叫做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在哪儿,说白了就是一条,那就是作为一个企业,在计算增值税的计税基数的时候,是把购进固定资产的费用从计税基数当中扣除,从而是免税,还是把购进固定资产的这个费用照样保留在计税基数当中,从而和其他的增值额一起计税,如果免除就是改革方向,叫消费型增值税;如果不免除,那么就是原来的增值税,叫生产型增值税。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通货膨胀的指数在逐步爬升,去年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4.8%,今年1至6月份是7.9%。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推出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可能抬高或加大企业投资的热情。现在是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极好的时候,因为在面临通货膨胀加剧的同时,我们又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经济发展可能出现降速过大这样一种危险,所以要一保一控。要实现这样的宏观政策,就需要在防止通胀的同时出台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系列举措,其中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无异于就是一种已经纳入计划的一种政策安排。
税制改革方向何在
税制改革在国际上已经搞了二十多年,大家都在改革税制。国际上税制改革的大方向是降低税率,比如说爱尔兰,它就把企业税降得很低,所以爱尔兰过去十几年是欧洲经济发展最快的。俄罗斯也是把企业税降低了。美国的企业税是累进的,就是利润少的企业税率也低,利润大的企业税率也高。从长远经济发展来讲,我们得把企业税降了,从短期来讲,我们现在面临通货膨胀,只有把企业税降了以后,也会帮助我们降低通货膨胀。
我们对中国税制未来改革取向期待,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它要向相对发达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要求靠拢,向现代税收制度特征的一些目标去逼近,也就是说我们要有一个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程度与时俱进的一种税收制度。随着税改的推进,相信在未来的日子当中,税收制度将会日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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