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力所伤才能获赔“意外险”
案例:静静习惯边骑车边听MP3,有一天为了闪躲疾行而过的机动车,不小心跌倒扭伤了脚踝。她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险”的保险金给付时,却被拒绝,静静感到很不服气。
解读: 静静之所以被拒,原因是医生给的诊断说明书上的措辞。她这次事故,被医生写成“扭伤 ”而非“挫扭伤”或“挫伤”。以静静的情况来看,应该可以获得理赔。但有些保险公司的理赔会比较严格,在这些保险公司的认定中,可以将静静的这次扭伤说明为“属于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闪到腰,可以被推定为并不符合意外险“外来”的理赔条件。
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员表示,保险中“意外险”的理赔定义相当明确而且严格,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意外医疗险是在意外故事发生之后衍生的,必须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的发生,因此也必须只能是外来、突发、非细菌感染而导致的意外引起的医疗行为,才可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理赔。
建议:碰到类似状况时,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都要留心一下,诊断说明书上最好能有“挫扭伤”的字眼,或者让医生写明是“因为躲避汽车、他人的碰撞而扭伤”等详细词语,就更容易符合意外医疗险的理赔条件。
动刀见血方可称“手术”
案例:前阵子,小吴做了胆囊切除手术,由于现在医学发达,因此只要做内窥镜清除处理,并不需要真的开刀。不过,保险公司却不愿理赔手术津贴,原因便是小吴“并未实际开刀手术治疗”。
解读:内窥镜治疗算不算“手术”,可否申请理赔?据了解,保险公司之间对这个问题的见解也存在差异。有的保险公司认为,一定要动刀、要流血才叫手术;有的保险公司弹性较大,认为只要保户申请理赔的频率不高,也有治疗之实,便可比照手术赔偿金给予理赔。
对于投保人而言,想要提高理赔的胜算,关键也还是在于病历卡“诊断说明书”上的写法。消费者最好事前告知医生,将来可能有申请医疗保险金给付的需要,请医生在诊断说明书上的描述字眼尽量详细些,例如将“内窥镜切除胆囊”,详细描述成“以内窥镜处理手术做胆囊切除”,只要在诊断说明书上写有“手术”字眼,保险公司便不容易跟你“咬文嚼字”。
建议:业内人士提醒投保者,在投保医疗险时,最好不要选择给付项目分类太过细化的产品,比如分为“手术费用补偿金、床位费用补偿金、医疗器械和药品补偿金”等多项给付的,而最好能直接选择给付项目比较笼统的产品,比如只写了“住院费用保险金”这一项,或者只是区别了“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和“重大器官移植费用保险金”这两项的,保险金给付项目标注越笼统,越有利于投保人的报销申请,反之则容易被“抠”在字眼上降低理赔成功率。
小贴士
保险理赔有争议找谁?
如果有理赔争议,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诉呢?通常,我们首先可以与保险公司理赔和客户服务部门申诉,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拒赔理由,或是给出纠纷解决方案。如果不服,可以向当地的保险同业公会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当地保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