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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重疾险遵循高保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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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遵循高保额原则

作者:驽马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7   
热望幸福,应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未雨绸缪,那么如何选择呢?王先生的案例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有一项投资永远不会有错,那就是对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寻求保障。据统计,人一生中得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2%,因此购买重大疾病险是必不可少的财务安排。热望幸福,应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未雨绸缪,那么如何选择呢?王先生的案例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案例:

  王先生,30岁,已婚,现居住在北京,目前在一家私营IT企业负责管理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年薪100000元左右。王先生的妻子收入也很稳定,年薪60000元左右。他们有房,无车,每月需还3000元左右的房贷。妻子和他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

  投保需求:

  王先生的父辈家族中有3人因癌症病逝,他的父亲就是身患肾癌去世的。考虑到家庭责任的重大,王先生认为自己有必要购买一款非附加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他希望分次缴费,缴费金额每年不能超过5000元。

  案例分析:

  王先生是IT行业从业管理人员,日工作时间较长,虽然家住北京,但是每年都需在上海工作4个月左右。

  王先生的父辈家族有较高比例的癌症病史,母亲家族也有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病史,其中有糖尿病、肾病、肺病、肝病、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主要原因是饮食习和缺乏体育锻炼的问题。王先生则接受了这些教训,目前身体比较健康。

  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光大永明人寿保险代理人设计了如下投保方案——

  缴费计划

  每年缴费4023元,并连续缴费20年,保额100000元。

  拥有的保障权益:

  重大疾病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40种重大疾病之一,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00000元加个人保单账户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癌症二次赔付:对获得重疾理赔的癌症患者,保险公司给予第二次理赔的权利。癌症额外给付金20000元。

  身故/高残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高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100000元与个人保单账户金额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期满利益: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且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返还一笔健康储备金。被保险人也可以将这笔资金转换为养老金产品。

  保单稳定增值:被保险人专属的保单帐户将能参与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收益,按照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回报率复利增值。该回报率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收益确定,同时保险公司每年还为被保险人承诺最低保证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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